关于绍兴市越城区鲜瑞生果店发卖不及格赣南鲜


     

  按照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要求,现将关于绍兴市越城区鲜瑞生果店发卖不及格赣南鲜橙的核查措置及消息环境通知布告如下。

  2025年11月20日,后经绍兴市食物药品查验研究院查验,并出具了编号№!SPHN202501701的查验演讲,联苯菊酯项目不合适GB 2763-2021《食物平安国度尺度 食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查验结论为不及格。当事人正在收到查验演讲7个工做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按照《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四十二条、《浙江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物摊贩办理》第二十,《浙江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物摊贩办理》第二十的。